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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妻子因丈夫多次对其家暴且常年未归三次起诉终离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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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妻子因丈夫多次对其家暴且常年未归三次起诉终离婚

    * 来源 : * 作者 : 苏州离婚纠纷律师
    关键词: 起诉;离婚

    婚姻家庭关系是最难处理的关系之一,赵某与张某夫妇,因丈夫常年不在家,而在家时便丈夫又对妻子多次施家暴,为摆脱这地狱般的生活,赵某第三次向法院起诉离婚,最终获得法院支持,结束了一段二十四年的婚姻。

    赵某与张某一九九二年登记结婚,次年十二月份生育一子。婚后两人离开了老家四川,来到昆山务工、生活。因性格不合,两人经常为一些琐碎的事情争吵,每每吵架,张某就要动手打人,妻子赵某无法忍受家暴。在二零零六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,在法院的调解下赵某撤回了起诉。

    二零零九年,张某离开妻子一人去了广东打工,这一走就是四五年,虽然丈夫会寄来生活费,但这种聚少离多的日子,赵某是一天也过不下去,怎么都想把婚离了,于是以张某长期打骂原告并砸坏家中物件为由再次诉诸法院,但丈夫张某坚决不同意离婚,法院于是判决不准离婚。然而,近两年来,赵某和张某的夫妻感情越发冷淡,且夫妻已分居两年以上,赵某再也不想过这种日子了,第三次起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离婚。

    法院认为:原、被告双方系自由恋爱后缔结婚姻,婚后共同生育有一子,夫妻感情尚可。近些年来,原、被告双方因聚少离多产生矛盾,且被告目前下落不明,双方客观上已无法共同生活,故原告要求离婚的诉讼请求,法院依法准予。据此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》相关规定,判决原告赵某与被告张某离婚。